概念速记服务合同
甲方 (接受服务方):
乙方 (提供服务方):北京概念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为了提高办公效率,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,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,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: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服务内容 | 服务时间 | 服务收费标准 | 金额(元) | 备注 |
1 |
| 会议速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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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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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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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金额(大写): | 合计: 元 |
一、 甲方权利与义务:
1. 甲方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速记服务时间及地点,保证乙方速记人员顺利进入速记现场,并提供便于乙方速记员视听的最佳位置、充足的电源插座、桌椅,使乙方能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。
2. 甲方应在速记开始之前,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(如速记对象名单、日程安排、相关的专业术语等)。
3. 甲方保证速记对象的声音清晰完整。如速记现场允许录音,允许乙方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,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。
4. 甲方接到速记内容的电子邮件或者文件备份之后,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,应在72小时内与乙方联系;否则,事后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出现文件丢失、损坏,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5. 甲方核对速记内容后,如果发现乙方有质量问题(审核标准见乙方权利与义务第4、5、6款),可要求乙方根据现场录音重新整理。
6. 如会议地点不在市内或需住宿时,甲方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。
7. 甲方的会议时间如果发生变化或者因故取消,需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,否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一定的损失,赔偿金额不低于2小时的速记报酬。
二、 乙方权利与义务:
1. 乙方每次向甲方派出一人完成速记任务;
2.乙方速记员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,提前半小时到达服务现场。
3.乙方确保每次向甲方提供的会议记录人员都是本公司的高级速录师。
4. 乙方使用中文速记软件进行速记工作,只负责速记对象的中文普通话内容部分。如有需要外语速记,或者中文方言,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5.在速记现场声音清楚完整且不涉及外语和方言的情况下,乙方保证速记内容的准确率在95%以上。如在速记过程中有声音不清楚或方言等问题,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,协商解决。
6.如果因为乙方自身原因,导致速记内容准确率低于95%,乙方必须对稿件重新整理,并按照实际的出错率,在费用上做出折扣。
7.每次速记服务结束后,乙方在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,将文本的电子文件拷贝给甲方,或以电子邮件方式交给甲方。乙方可以将速记内容在计算机内保存72小时。
8. 乙方对速记内容要严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第三方,如有必要,乙方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。
三、 收费标准:
从甲方要求乙方到达的时间开始计费,到乙方工作结束为止,按小时收费,每小时____元,2小时起计费。2小时以上,超过30分钟而不足1小时,按1小时结算;30 分钟以内按30分钟结算。(加班情况:甲方由于工作需要,要求乙方17:30以后为甲方提供速记服务,即为加班,乙方向甲方多收取50%的加班费用,22:00以后的打车费由甲方负责。)
四、结账方式:
乙方在服务完毕后,向甲方开具费用发票。
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发票后,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。
五、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,协商解决。
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,自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传真有效。
六、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0- 年-月-日至 200-年-月-日
甲方: 乙方:
北京概念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电话: 电话:010-63571061
联系人: 联系人: